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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隐居》的遭遇

1998-05-27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俄国文化怪杰洛扎诺夫的代表作之一《隐居》,是一部世所公认的文学名著,早已被译成多种外国文字,深得包括劳伦斯在内的欧美文学界人士的推崇。然而就是这样一本书,在出版之初却给作者招来一场耗时一年多的官司。

《隐居》一经问世,立刻便轰动了文坛内外。书报检查机关闻风而至,经过一番肤浅的审读,认定该书非但淫秽不堪,有伤风化,而且冒犯神职人员,亵渎东正教教规,遂欲将作者治罪。

1912年3月6日,彼得堡出版委员会收缴了未及售出的2400册余书(全部印数为9400册,这在当时是相当可观的),并决定追究与此书有关的所有责任人。书报检查委员会主席专门致函彼得堡检察院检察长,要求起诉“住址不详”的作者。

书报检查机关弄清楚洛扎诺夫的地址后,检察院开始立案调查。洛扎诺夫在《落叶》第一篇里对此作过记载:“一天内四位医生会诊……还有对《隐居》的审查。需要同书报检查机关的深文周纳周旋。”

1912年12月21日(此时《隐居》已流传到俄罗斯各地),彼得堡地区法院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对洛扎诺夫做出判决:“拘留十天,将《隐居》全部销毁,不予补偿。”

洛扎诺夫倾多年积蓄,买下了《隐居》的全部码洋。如照此判决执行,他将遭受的损失可想而知。好在洛扎诺夫是个“表面上逆来顺受,骨子里绝对不屈不挠”的人。他决定上诉,“推翻强加在他头上的不实之词”。

这一行动果然奏效。1913年3月11日,彼得堡高级法院做出改判:撤销对洛扎诺夫的刑事处罚,当事人不得再行印售《隐居》,至于是否将现有书籍销毁,法庭将择日做出决定。

1913年5月31日,高级法院经过秘密庭审做出最后判决:对书中若干段落予以删除。

同年10月24日,彼得堡市长告知出版总署:他的印刷厂已对《隐居》中应予删除的页码进行了“粉碎处理”。直到1914年1月15日,出版总署确认市长的通知属实后,此事才终于宣告结束。

类似《隐居》的遭遇,在俄国书报检查史上屡见不鲜。例如,象征派诗人巴尔蒙特就曾因翻译惠特曼的“淫诗”《草叶集》而受到法庭传讯。有意思的是,此类事件大多以司法机关的贻笑天下而告终。

令人啼笑皆非的官司,搞得洛扎诺夫疲惫不堪,也使他对俄国的书报检查制度有了进一步的认识:“我们的书报检查机关过去是现在仍是一个极其没有文化的现象。它对国家和祖国需要什么一无所知……我明白了(从《隐居》这件事)……即便把《圣经》交给彼得堡的书报检查机关审查,我敢说,也会在劫难逃。”

“库普林到处兜售他的色情小说,却平安无事,而我不过为家庭和性爱掉了几滴眼泪,却被诬为淫秽不堪。”洛扎诺夫的不平衡不是没有理由的。我想,凡是认真读过《隐居》的人,都免不了要替洛扎诺夫大吼一声:岂有此理!

(《隐居及其他》,洛扎诺夫著,郑体武译上海远东出版社,1997年10月第1版定价:16.00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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